关于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委办发〔2013〕3号、临安委〔2013〕1号及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增强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征,落实有效举措,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节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领域或岗位,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罚。

    街道安委会将在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劳动密集型企业、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出租房屋、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各项安全措施。各景点要对景区道路、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等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要做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和责任,严格经营许可,严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3.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强化建筑工地工程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要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特别是坚决防止民工返乡前赶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针对节假日车流量大的实际,做好对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超限、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出现。要加强对临崖临水等交通事故易发高发路段的交通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各学校要落实好中小学生乘车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5.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运输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要按照规定参加验审,要在节前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解决。

    三、严密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要制定春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各单位节假日期间值班计划和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分别于1月10日前和1月25日前报送街道经济发展科(联系电话:58617008、61096035(传真))。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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