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锦北街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我街道环境安全,按照临政办【2013】1号《关于印发临安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我街道辖区范围内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危化品生产和危险废物处置及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基本情况;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骆晓明

    副组长:黄 寅 李 伟 洪 群

    成 员:应金亮 陈英姿 朱慧芬 马洪高

    三、排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时间

    排查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15日

    (二)排查范围

    此次排查以涉水涉重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主要包括:(1)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中含贡、铅、镉、铬、锌类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的企业,如电镀、线路板、节能灯、活性炭等企业;(2)涉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的工业企业,如化工、印染、造纸、制药等企业;(3)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和危化品环境污染的企业,如石化、危化品企业;(4)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苕溪流域等环境敏感点的企业,如电镀、化工、造纸、节能灯、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等企业。

    (三)排查内容

    1.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污染治理实施及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4.企业危化品、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过程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街道位于太湖和钱塘江两大水系源头,环境容量小,风险隐患大。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行动,确保排查行动有实效。

    2.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此次排查以企业自查和街道督查相结合,各企业要对本单位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认真地自查,对于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于自查不力、隐瞒超标排放,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街道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

    3.严密排查,长效管理。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排查范围和排查内容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并有针对性地研究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进行长效管理。

    请各企业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于1月15日下班前报送锦北街道经发科。联系人:马洪高;联系电话:61096033 13868007607。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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