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村(居)、社区:
清明即将来临,此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根据临森指【2013】4号文件,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心;要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落实好监护责任;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组织上、人员上、资金上、物资上尽早部署,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积极宣传,严管火源。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在林区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清明期间各类农事用火,坟区、墓地祭祀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将急剧增多,森林火险隐患随之增大。森林消防巡查员必须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密度,重点地段如坟区、墓地等要增岗设哨,加强管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科学引导,文明祭祀。对上坟烧香点烛等祭祀活动,要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用火,推行集中焚烧,倡导植树、鲜花等现代时尚文明祭祀方式,严禁上坟祭祀燃烧烟花爆竹,努力实现文明清明、平安清明。
四、做好准备,科学处置。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火灾扑灭后,要留足看守人员和时间,防止死灰复燃;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确保安全。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值班力量,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火场动态,并按规定报告情况,传达指示,确保信息畅通。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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