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学校,各爱卫会成员单位:

    今年四月是第25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预防控制疾病,促进公民健康。经研究决定,4月份在全街道开展以“美丽临安,健康生活——摒弃乱吐乱扔陋习”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各单位要以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要求,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文体活动等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强对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内容、目的、意义、方法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宣传,加强对《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宣传,加强对巩固“国卫”成果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要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和职业防护,加强防病知识宣传,摒弃乱吐乱扔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质、爱国卫生工作的内涵及我市巩固“国卫”、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成果,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治理

    各单位要以“美丽临安、健康生活”为主题,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针对当地环境卫生主要问题,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洁乡村建设和各类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城乡联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全街道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学校、旅游景区、河道、公路沿线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强化卫生长效管理,重点开展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拉乱挂等现象专项整治;要发动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做好单位卫生、庭院卫生、楼道卫生,清理杂物,清运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孳生地,落实长效卫生管理措施,保持村(居)、社区、单位卫生整洁美观。各村要结合打造“清洁乡村”建设等载体,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清除各类积存生活垃圾、卫生死角、杂物、露天粪缸、简易棚厕和旱厕,平整道路,疏通河道沟渠,整理柴草,清理坑塘、积水坛缸,搞好庭院及其周边卫生,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切实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在做好自身爱国卫生工作基础上,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全面搞好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单位绿化美化,规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4月22日至28日为全市统一环境卫生整治周,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师生、职工、群众,采取军民共建、志愿者行动、党员义务劳动等形式,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在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针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情况,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结合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抓住春季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和消灭第一代蚊、蝇活动,要把春季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八小”行业、农贸市场、粮库、屠宰场、建筑(拆迁)工地、宾馆、医疗单位、河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四害”控制工作,大力整治水体、陈旧垃圾等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和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落实各项防制措施,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严防“四害”传播疾病的发生,为迎接杭州市“灭蟑先进城区”复验打好工作基础。要加强对除“四害”活动中消杀药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投放到位、使用安全、除害有效。

    四、有关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联系各自实际,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要广泛发动群众。各单位要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广泛组织发动驻地单位、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等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热潮。

    3.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单位爱卫会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先进和典型事例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消极应付的,要督促整改,并追踪报道整改情况,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4.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注重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街道爱卫办报送工作信息。在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活动工作总结,并于2013年5月1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活动照片等材料报街道爱卫办(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后建成;联系电话:61096037,QQ:1668051382

    附件:1.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

    2.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口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3年4月1日

    附件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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