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临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函〔2012〕16号)及《临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教教[2013]3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并尽力解决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创业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制定2013年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初中招生办法。现将办法向社会通告。
一、学区生招生办法
学区生即户籍是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的学生。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5—6日。
(二)小学毕业生划分
初中继续实行按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即在一定的学区内,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属于原小学的学区生进入对应初中,具体划分如下:
1.锦城一中:城南小学(含城南小学余村校区)毕业的本学区户籍学生;
2.锦城二中:衣锦小学、西林小学本部、浙江农林大学附属小学毕业的本学区户籍学生;
3.锦城四中:石镜小学、晨曦小学、横溪小学、西林小学万马校区毕业的本学区户籍学生。
(三)注意事项
1.带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学校报名;
2.锦城街道、锦北街道所有公办学校之间不转学。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一)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取得居住证的,凭居住证申请入学;未取得居住证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申请就学。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取得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锦城锦北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2.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临安市交纳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按规定参加预防接种。
(二)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资料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必须是在2012年8月31日前已办理的,并且无中断。
(三)招生办法
1. 第一批招生
上级政府文件规定的特殊人员子女和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居住证的的子女优先安排就读。符合条件的此类学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锦城中心学校申报,由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到下学年再安排就读。
2.第二批招生
锦城一中、二中、四中在招收学区生后有余额的,按缺额招生,无余额的,不再招生。2013年8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学区学生招生后各校招生余额。
申报时间:2013年8月4日-5日。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向其意向学校申报,并填写《锦城街道、锦北街道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申报表》。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多申报则取消抽签资格。
公示名单:学校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三天,若发现违规现象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如果申报人数未超过该校可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如果申报人数超过该校可招生人数,则通过抽签确定招生名单。
3.第三批招生
锦城三中招生:以上学校未抽中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报时间:8月18日-19日。
三、转入学生安排办法
凡户籍是锦城街道、锦北街道且初中要求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及户籍新迁入锦城街道、锦北街道的学生(包括初二、初三学生),2013年7月4日-5日到锦城中心学校报名登记,并由锦城中心学校统筹安排。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本、房产证、素质报告单等材料。8月2日到其分配学校报到注册。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的到下学年再安排就读。
附:咨询电话:
锦城一中:61092187 锦城二中:63719056
锦城三中:58606056 锦城四中:63802213
锦城中心学校:63700196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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