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锦北街道教育质量奖励办法的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随着锦北街道社会事业的发展,锦北街道的教育事业也快速发展,学校面貌日新月异,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锦北教育教学质量更上一层楼,满足广大群众上好学的愿望,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小学教育质量奖励办法。

    一、奖励种类及标准

    (一)教学质量奖

    1.初中中考质量奖

    甲类初中(锦城二中)按当年中考全市M指标排名作为奖励根据,列全市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三名1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一名5万元;乙类初中(锦城三中)列临安市前10名奖1万元,第九名奖2万元,第八名奖3万元,第七名奖4万元,前五名奖5万元。

    2.小学毕业考质量奖

    浙林附小参加临安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根据考试成绩统计,名列临安市前十名给予奖励,第十名奖1万元,第九名奖2万元,第八名奖3万元,第七名奖4万元,前六名奖5万元,西林小学成绩达到市平均水平奖1万元,达到乙类小学第五名成绩奖2万,市前十五名奖3万,前十三名奖4万,前十名奖5万。校区(万马校区、马溪校区)列同类学校校区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三名0.6万元,第二名0.8万元,第一名1万元。

    (二)学校平安奖

    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每年街道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具体由锦北中心学校组织实施),一年内无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校长奖5000元,副校长奖3000元。

    (三)体育类奖

    1.市运动会团体奖

    参加临安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按团体总分名次给予奖励,第一名奖2000元,第二、三名奖1500元,其它(有奖杯)奖1000元。

    2.单项比赛奖

    参加临安市体育单项比赛获团体第一名的奖800元,其它名次奖500元。

    (四)艺术类奖

    参加杭州市艺术节比赛,获得杭州市一等奖2000元,二、三等奖1000元;参加临安市艺术节比赛,获临安市一等奖500元。

    (五)教科研奖

    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获省级一等奖3000元,省级二、三等奖或杭州市一等奖2000元,杭州市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仅指教研室、教科所评定有效)。

    (六)学科竞赛奖

    1.团体奖:凡获杭州市学科竞赛团体优胜奖2000元,临安市团体优胜奖1000元。

    2.指导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的给予奖励:全国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以上学科竞赛仅指学科知识竞赛且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不予奖励。

    (七)幼儿园、成校创建奖

    幼儿园(公办)、成校每年为提升办学层次,在每年的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创建临安市级的奖10000元,杭州市级的奖20000元,省级的奖30000元(同类型的按最高级标准执行)。

    (八)集体奖

    临安市“平安学校”考核奖:优秀级的学校每人奖500元,良好级的每人奖300元。学校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级学校每人奖300元,良好级的每人奖200元。

    锦城中心学校享有以上同等待遇。

    二、奖励办法

    每学年结束,各学校凭举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向街道社会事务科申报,经核实后由街道一次性兑现。

    三、说明

    1.本办法解释权在锦北街道办事处。

    2.本奖励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锦北街办〔2012〕61号文件同时废止。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17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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