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制,确保辖区内主要河道水清岸绿,整洁有序,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保洁方案:
一、保洁范围
马溪(竹林回龙段、金马段、龙马段、上东段)、双林溪、泥沟溪,苕溪、马溪城区段已纳入市场化保洁范围的,不列入街道保洁范围。
二、保洁目标
河底无淤泥,河面无漂浮,河岸无垃圾,河内无障碍,河边无直排,河道清洁有序。
三、实施步骤
1.集中整治阶段。以整治垃圾河、黑河、臭河为重点,4月底前对保洁范围内的河道、沟渠、溪流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行动,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开展阶段性清理整治,清除河道及河岸垃圾,对河道堵塞部位进行清淤疏通。
2.长效保洁阶段。马溪竹林回龙段实施市场化保洁(具体为马溪迎宾桥上游200米开始到湖塘下金马村新桥头止),其余河道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专职河道保洁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考核。在加强日常强效保洁的同时,尤其要对河道在汛期季节性行洪过后,及时开展卫生集中整治,确保堆积和漂浮垃圾及时打捞,及时清运。
四、强化监督考核
对纳入街道市场化保洁范围的河道,由社会事务科牵头实施督查和考核。其余河道保洁情况由各责任村(居)卫生联络员每旬开展自查并记录,街道爱卫办每月两次按标准进行督查和考核打分,成绩列入清洁乡村年终考核内容。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河道长效保洁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在经费上予以必要保障,市场化运作部分的经费由街道财政承担,其余属村(居)长效保洁河道的村保洁费用在“五水共治”专项经费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考核发放。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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