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四个区”、实现“大跨越”的总体目标,以“无违建”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靓城靓镇”等行动,做到依法行政、源头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推进“无违建”街道建设。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控违拆违意识,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使既有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新增违法建筑和非法挖山采石、突击抢种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做到即查即拆、即查即处。在全街道形成“比学赶超、攻难克坚”的工作声势和“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推动“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通过一年努力,全街道努力达到“无违建街道”标准,各村(居)扎实推进“无违建”村(居)创建(2014年具体创建村[居]名单见附件)。
三、创建标准
无违建村(居)创建标准如下:
(一)无既有应拆违法建筑。对卫片执法、信访投诉、已立案查处和涉河的各类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梳理、统计,按照“四重点、六先拆”的要求,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特别是要加大对城镇出入口、交通干道及乡村道路沿线视野所及范围等重点区域的拆改力度。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以及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及时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合理利用。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违法建设防控意见,加大非法挖山采石、采砂,抢建公墓、突击抢种(包括现已征用土地上,在科技城、“两园”规划范围和主城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上)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实现违法建设防控网格化管理,做到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坚决杜绝“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清理整治不留盲点,对“一户多宅”所涉户在本行政村区域内进行公示。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四、职责分工
“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原则,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村(居)为本次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驻村领导、驻村组长、村(居)主要干部担任正副组长的“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组、职能部门(城管、建设、国土、林业、水利、交通等)、相关科室(规划建设科、防违控违队、农业农村科、党政综合办)共同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14年3月—12月)。各村(居)根据“无违建村(居)”创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申报名单及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倒排计划,严格规范农户新建房屋审核审批,加快治理创建村(居)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一户多宅”、重点涉违等违法建筑;建立健全拆违机制和新违建防控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验收阶段(2014年6月—12月)。各村(居)对创建工作进行申报并开展自查、初验,完善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上报街道“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从6月份开始组织每月一次的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的“无违建村(居)”由街道“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创建达标的村(居)视情给予10万元左右的资金奖励。
(二)将“无违建”创建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综合综合考评加减分项目,对创建达标的村(居)给予相应的加分,对创建未达标的村(居)分别给予相应的减分。
(三)2014年开展的“美丽乡村”、“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等新农村建设项目,未达“无违建村”创建标准的暂缓建设项目验收。
(四)对当年创建未达标的村次年不得申报“美丽乡村”、“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等新农村建设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驻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街道职能科室人员、驻村组长、各村(居)主要干部为组员的“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违建”解答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机构和经费,做到有目标、有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不断提高创建成效。
(二)强化责任分解。“无违建”街道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硬仗,是今年“三改一拆”工作的重头戏,需要全街道面向全街道各村(居)、各职能科室、各单位部门、各驻村工作组共同来承担。下一步,将进一步出台面向各个层面的“三改一拆”行动(含“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严厉考核和问责办法。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建立村级防违控违信息员队伍,设立有奖举报,设置并运行“三改一拆”随手拍曝光台、违法情况警示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附件:2014年锦北街道“无违建”创建村(居)安排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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