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北街道违建出租房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近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建出租房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要求和全市违建出租房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将违建出租房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街道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奋战100天,全面排查用于出租经营的违法建筑底数,要集中拆除一批违建出租房,坚决遏制违建出租房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5年3月29日结束,历时10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是:

    一、清理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9日)。因违建出租房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村居、社区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违法建筑,特别是违建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逐户建立台账。拟下发给各村居、社区三份资料,第一份是街道下发的违建出租房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各村居、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街道防违控违队;第二份是由公安部门提供的所有辖区出租房初始信息表(也包括不是违建的出租房),这个信息已登记时间较长,可能信息上已有变化或有不完全准确的地方,在各村居、社区调查过程中要以这个信息为基础,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详实调查;第三份是由市“三改一拆”办提供的《违建出租房排查清单》,在调查时,各驻村工作组加强指导、督促,是违建的出租房要把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另同时下发一张填写样表,两社区分别按原分工安排的两个防违控违中队负责驻区指导),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及街道综合治理科、计划生育科、防违控违队要主动搞好相关服务和信息对称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到西墅、竹林、马溪、回龙、平山、东湖六个村居的驻村工作组当中。整个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街道“三改一拆”办负责牵头协调,各村居、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社区作为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抓好落实。

    二、自拆整改阶段(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30日)。各村居、社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责令违法主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登记在册的违建及时处置,其中违建出租房必须督促动员其自行拆除。根据调查结果,经认定后,统一以街道“三改一拆”办、城管中队或街道消安办名义分别下达责令拆除、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由街道防违控违队、经济发展科草拟填写后提交给各驻村工作组和村居、社区,再负责分别送达至违建主体人。清理排查和自拆整改两个阶段工作可同步进行,对违建出租房消防问题特别严重的区域和点,要立即开展清理和整治,在这个阶段要广泛动员、村自为战、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对不是违建的出租房在消防问题整改过程中,街道消安办(主要由经济发展科承担)做好牵头抓总工作。

    三、集中拆除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25日)。对违建出租房现象严重、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区域,各村居、社区工作组通过驻村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开展集中拆除行动,各村居、社区要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全力以赴抓、强势推进抓。行动中要达到街道、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制,实行驻村居领导、驻村居干部和各村居、社区干部拆除违建出租房包案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到岗位、量化到每一位同志。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自拆或助拆的违建按原“三改一拆”奖励补助政策执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自拆的违建出租房,由街道“三改一拆”办牵头组织力量实施集中强制拆除,若强制拆除的,不享受街道拆除奖励补助政策。

    四、巩固复查阶段(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29日)。2015年春节后,将对各村居、社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拆后再次复建的违法建筑进行督办、整改、完善。市、街道“三改一拆”办将组织对各村居、社区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列入2015年街道对各村居、社区“三改一拆”工作的综合考评。验收未通过的,按照市里的要求,要暂时冻结建房审批、项目申报、资金划拨、安排用地指标、评先评优工作等,街道纪工委将会同市纪委对照临委办发〔2014〕74号《临安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文件要求,实行问责追究。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22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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