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村(居):
按照“五水共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辖区内河道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委办发〔2015〕56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锦北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徐 春
副组长:蒋 波 黄向锋 李 伟
谢涤平 邵新玉 王 蕾
成 员:李 可 许访月 袁林德 陈英姿
马洪高 李 军 柳 青 姜骏驰
周城佳 张延榕 各村(居)主任
各相关村(居)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抓紧落实好辖区内河道保洁员,明确工作职责,立即组织开展河道的日常巡查和保洁等管理工作。街道“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订“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经费保障、工作督查和考核办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锦北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改善环境质量,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清水治污”工作步伐,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包括马溪、双林溪、泥沟溪等。
二、工作目标
街道范围内的河道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河长。建立责任明确、队伍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辖区内电镀、化工、造纸、印染和石材、铸造、砂场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控制企业向河道排污现象的发生。实施入河排污口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河道水环境“水清、流畅、岸绿、鱼跃、景美”的工作目标。
三、职责分工
1. 加强河道巡查工作
重点检查和加强河道及岸线建房管理,依法拆除各类涉河违法违建建筑。
责任领导:黄向锋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责任人:马洪高
2. 加强河道保洁工作
落实河道保洁人员保洁经费,建立河道保洁队伍,对河道卫生保洁实行长效管理。
责任领导:黄向锋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许访月
3. 强化企业排污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职能,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专项行动,有效控制河道水体污染,确保无污水直排。加强化工、电镀、印染、砂石、水泥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巡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领导:李 伟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 责任人:陈英姿
4. 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蓄禽养殖禁、限区域措施,加大养殖废水治理力度,严禁农业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溪流或将病死动物丢入溪流。
责任领导:邵新玉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科 责任人:袁林德
5. 规范土地整理、矿山开采及农业开发
加强对农业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管,严禁在开垦坡度上实施农业开发,减少土壤植被破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截排水沟、沉沙池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对矿山开采、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责任领导:黄向锋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责任人:马洪高
6.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实行河道限采石,打击偷采砂石行为;加强制砂企业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邵新玉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科 责任人:袁林德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河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管理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服务协协调工作以及对相关村(居)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河长参加,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河道水质改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3. 强化监督考核。采用定期、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和村(居)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强化河道水体水质、环境卫生、堤岸设施、景观绿化、涉河违法项目、保洁队伍及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考核。
4. 加大公众监督。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和整治具体内容,典型经验取得效果和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附件 1. 镇级河长职责
2. 锦北街道河道“河长”一览表
3. 锦北街道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分工表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5年 7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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