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平安创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了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长江“6•1”特别重大沉船事故以及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别重大危化品爆炸事故。我省也相继发生余杭区乔司街道“5•20”拆房倒塌较大事故、滨江区浦沿街道“6•1”民房较大火灾事故,台州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捷宇鞋业有限公司“7•4”厂房坍塌重大事故,给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2015〕13号)、杭州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平安创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2015〕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指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预防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中旬)。按照“条块结合”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块和重点时段,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题召开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节点,倒排计划,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中旬-2015年12月底)。街道七个安全工作小组要主动对接联系各行业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别采取即查即改、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拍摄、隐患曝光等形式,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0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尽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针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力量。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和对重大隐患的联合整治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提升专项行动成效。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互联网+等,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涉及面广、引发点多、类型复杂,为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风险化解管控,根据街道安委会七个安全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对以下领域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一)开展危化品、涉氨涉尘作业场所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经济发展科牵头,深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点监管,重点整治违反规定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行为。查处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生产场所,未采用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以及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的情况。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督促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规范用电等措施落实,彻底杜绝火源,有效防范粉尘燃爆和职业病危害。

    (二)开展消防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综合治理科牵头,继续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强化隐患整治、综合治理。由经发科牵头,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由社会事务科牵头,加强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综合治理科牵头,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坚持重大隐患挂牌治理,严禁新(改)建道路验收合格前通车。深化对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工作;整治旅游包车和长途客运车辆违规夜间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减少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四)开展水利工程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农业农村科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在建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病险水库、山塘、小水电以及淤地坝等作为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五)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规划建设科和重点项目指挥部牵头,深化对重点工程、拆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部位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整治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组织开展施工工地彩钢板建筑排查,督促落实整治查处措施,坚决纠正施工企业现场“三违”等行为。

    (六)开展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经济发展科牵头,重点排查工矿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由社会事务科牵头开展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住宅小区等场所涉及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是否检验合格。

    (七)开展三产服务业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经济发展科牵头,重点对商贸物流、商场市场、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整治;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景区内区间车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旅游行业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八)开展小微企业领域隐患整治行动。由经济发展科牵头,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小微企业检查力度,建立小微企业监管台帐,重点是督促企业抓好防触电、防火灾、防中毒、防台风、防高温、防爆炸、防碾轧、防侧翻、防坠落以及阻止企业违章搭建、违规用工、违法生产的“八防三阻”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三严三实”的作风考量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七个安全工作小组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方案,加强重点指导和专项督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清楚、整改到位。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街道纪工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慢、成效差的安全工作小组、村(居)、社区,开展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摸清风险隐患。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及时梳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应排尽排,实施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三)落实整改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风险隐患,要逐项明确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对疑难复杂性问题隐患,需要上级协调及相关部门执法的,要及时与上级反映沟通,确保问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街道对各村(居)、社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请街道七个安全专项工作小组、各村(居)、社区将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8月21日前上报《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2),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每月3日前上报《锦北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1)。

    联系电话:61096032、61096033。

 

    附件1.锦北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表

    2.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调查表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7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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