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及汛期和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市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和高温季节,气候炎热,是各种极端天气的高发期,又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安全形势骤然严峻。为切实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及汛期和防火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结合“打非治违”、“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夏季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广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夏季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认真学习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工群众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在建工程加大检查力度。一是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投入是否到位;二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三是查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情况;五是查生产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完好状态;六是查各类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七是应急救援体系与演练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落到实处。

    四、加强安全管理,深化专项整治

    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许可证制度。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的特点加强防护,提高建设施工的安全可靠程度,特别要做好防触电、防坠落、防中暑、防重大设备事故等工作。基础工程要加强围护和排水,防止汛期多雨而发生坍塌等。要严格检查和整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

    夏季是触电事故多发季节,防止触电事故尤为重要。在用的各类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使用移动电具和在潮湿等环境较差的场所使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装置,并定人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电扇、排风扇等各类防暑降温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逐台进行安全检测,并按规定合理架设使用。电气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五、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作业环境的特点,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和奖金。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从事《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执行。

    六、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情况;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三是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有无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五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等方面的情况;六是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防备,抓好汛期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和巡回检查。要及早落实防汛措施,防止暴雨冲刷、大风袭击造成护坡、危房、围墙坍塌;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以及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空作业。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预防突发性灾害的发生,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8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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