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国、省、杭州市及我区“两会”也将陆续召开。两节期间,各类食品的社会消费比较活跃,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问题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两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杭州市及我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早做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要结合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临安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析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对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容易产生监管空白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服务行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履行职责,强化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密切配合,按照省、杭州市相关要求,扎实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现场突击检查力度,严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品种。要根据“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以热销应节食品和与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密切相关的食品及我区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突出抓好酒类、肉类、乳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四制食品”、集中消毒餐具、笋及制品等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城乡结合部以及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业态的监督执法频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对庙会、展销会等活动中临时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年夜饭、婚宴庆典、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加强协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要切实加强配合和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继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守土有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严查处。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好“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开通各种渠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应急,落实值班
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应急措施,值班人员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各相关科室、各村(居)对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做好应急工作部署,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锦北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