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审计局: 《临安区锦北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已收悉,街道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制订方案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整改结果回复如下: 一、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2017年临安区锦北街道办事处使用现金支出共计48.66万元,现金使用总额度较大且部分单笔支出金额较大,如1月44号凭证现金支付拆违误工补助和奖励15.21万元;2月9号凭证现金支付社区离休干部慰问品0.75万元;4月20号凭证现金支付社区联欢会等费用共计5.5万元,其中单笔支出金额0.2万元至1.2万元不等。 整改结果: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财务方面内控制度,出台《锦北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和《锦北街道财政所管理制度》,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范围和额度使用现金,规范现金管理,并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附公务卡办理表格)。 二、财政资金出借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截止审计日,临安区锦北街道办事处尚有三笔2015年前的出借款项未收回:1、因环城北路征地预借给西墅村113.83万元;2、因新农村建设借款给龙马村50万元;3、因新造厂房借款给大罗村30万元。以上三笔出借款项均已超过3年未收回,且无法提供借款协议或合同。 整改结果: 龙马村50万和大罗村30万的款项已于审计期间收回,已整改到位。关于西墅村的113.83万元预借款协议在审计的时候没有查找到,后来查阅档案查找到协议(附红线图)和班子会议纪要。该笔借款产生原因为当时区里环城北路应急整治工程开展,涉及到西墅村集体土地做绿化,西墅村坚决要求土地征用方案,同时必须资金拨付后才同意进行环城北路整治工程。为确保区里的中心工作顺利开展,街道通过班子会集体商议,签订协议(附红线图)以预借土地款的方案进行拨付,该预借款需后期通过合适的项目、合规的征地手续办理后,进行冲销该笔预借款。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部分记账凭证编制不规范,存在记账凭证与附件原始凭证不匹配(2018年政府账1月12#、13#凭证)、附件页数未写(食堂账部分凭证)或页数有误(2017年9月28#凭证)、将不同内容和类别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2016年1月10#凭证等)等情况。二是记账凭证账实不符,2017年5月20#凭证,购买办公用品转账支出23577元,但记账凭证上金额为23487元,差额90元。 整改结果: 一是部分记账凭证编制不规范,存在记账凭证与附件原始凭证不匹配,前期已对这些记账凭证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2017年5月20#记账凭证账实不符,前期已对该月经费帐进行核查,已查找出错原因,现已整改到位。同时,街道已于2018年11月开始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其他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对记账凭证编制进行规范。 四、村级账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部分村存在超过3年以上的无法处理入账的现金抵库情况,如:上东村2010年有两笔合计15247元和2012年有3笔合计51553元(征迁补偿款未领取)、2013年1笔10000元、2014年1笔10000元;竹林村2013年有1笔52000元(征迁补偿款未领取)的现金抵库。二是上东村存在6笔2016年产生的无法处理的银行未达账项,金额合计799047元,产生原因是安置户自行将房屋回购款项缴纳至村经济合作社,而村里不予承认。 整改结果: 上东村安置户自行缴纳至村经济合作社的6笔房屋回购款项共计799047元,后又产生陈立军缴纳17073万元,共816120元,已于2019年年初整改到位,入帐于2月份7号凭证。 部分村存在超过3年以上的无法处理入账的现金抵库情况,经前期努力,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现将情况说明:一是上东村2010年有2笔合计15247元(征迁补偿款未领取)和2012年有3笔合计51553元(征迁补偿款未领取)、竹林村2013年有1笔52000元(征迁补偿款未领取),该6笔征迁补偿款当时发放时以存单方式出具,前期村里再次与拆迁户沟通对接,拆迁户表示坚决不领取该6笔征迁款,同时村里也去银行对接该6笔的存单支取问题,希望通过支取退回村级账户进行核销,但银行对接答复是必须要有存单户名上的拆迁户身份证出具才能给予支取;二是上东村2013年2014年的预领款当时是杨乐山预领,杨乐山为村级一些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后杨乐山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到该人,上东村目前尚欠杨乐山质保金2万多,安置小区工程款3万多。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二0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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