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潘山社区湖光山社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内部分工和近期工作要求,这意味着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锦北街道首个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啦。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下物业管理委员会吧。 物管会成立条件 1、新交付物业项目尚不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 2、新交付物业项目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但是尚未召开 3、业主委员会因缺额、被罢免等原因在任期内终止需要重新选 4、已经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是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效填补了小区无法组建业委会而导致的自治空白,且组建时间和流程也比业委会来得快。 “五步走”流程 物管会的组建需按照发布公告——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确定委员名单——备案刻章5个步骤完成。 下面来看下湖光山社小区的实操案例吧: 3月13日,潘山社区召开物管会组建意见征询及沟通交流会,邀请开发商、物业、小区党组织、热心居民等共同参会。会上大家积极发言,一致通过组建决定。会后社区通过张贴通知、业主微信群等多维度进行宣传,争取最大程度让居民参与。 3月19日-25日,业主通过自荐、业主推荐等方式进行了委员候选人报名。 3月26日-30日,潘山社区书记走访自荐和被推荐业主,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候选人对小区事务的熟悉程度及下一步的打算,并将名单交街道进行资格联审。 4月6日,街道牵头组织开展候选人座谈会,业主进行了自我介绍,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出正式候选人,会后在小区公示。 4月14日,锦北街道组织召开《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操暨小区治理专题培训会,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推动工作。 4月16日,公示结束,公示期未收到业主异议,报街道备案。 首个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辖区内其他小区自治组织的建立开了好头,下一步街道、社区将一如既往承担起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管理职责,为幸福小区、美好家园建设提供支持。
|